醫保信息
北京市新生兒住院醫療費用可在院實時結算
為進一步減輕新生兒出生后在院期間可能發生的醫療費用墊付壓力,北京市醫保局印發《關于嬰幼兒醫療費用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21年12月25日起,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新生兒出生后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個人只需繳納自付費用,無需全額墊付醫療費用。
現行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嬰幼兒親屬需持孩子戶口簿、出生證明等材料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后,發生的醫療費用可實時報銷;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前發生的醫療費用,個人需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后再手工報銷。
新政策出臺后,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孩子出生六個月內,可由孩子親屬向住院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申請實時結算備案,并簽訂參保承諾書,實現住院醫療費用實時結算。備案需提供嬰幼兒父母本市戶籍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待遇標準
嬰幼兒在本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備案當次及以后住院醫療費用,可按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標準享受報銷(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發生的住院費用在一、二、三級定點醫療機構超過150元、400元和650元的,分別報銷80%、78%和75%-78%,封頂線25萬元)。
嬰幼兒備案實行住院醫療費用實時結算后,親屬應及時為嬰幼兒辦理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并按繳費標準一次性繳納相應年度的醫療保險費。嬰幼兒出生滿六個月后,未辦理參保繳費的不再實行住院醫療費用實時報銷。
備案流程
1辦理條件
父母一方為本市戶籍的,孩子出生六個月內。
2備案材料
需提供嬰幼兒父母本市戶籍戶口簿、身份證等材料。
3辦理備案
向住院就醫定點醫療機構申請實時結算備案,并簽訂參保承諾書。
4享受待遇
按本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標準享受報銷。
5截止時間
嬰幼兒出生滿六個月后,未辦理參保繳費的不再實行住院醫療費用實時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