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反應信息通報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第29期) 不同商品名或制劑的環孢素替換使用的風險
編者按: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制度是我國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而建立的一項制度。《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面向社會公開發布,對推動我國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工作,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用藥安全起了積極作用。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國外信息版主要介紹有關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布的最新安全性信息,分析安全性信息發布的背景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參考通報品種在我國臨床使用情況,評估其在我國的安全性。發布《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國外信息版旨在讓廣大人民群眾,尤其是醫務工作者,全面了解和掌握最新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信息,降低或避免嚴重不良反應的重復發生,從而為保障公眾用藥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
本期通報品種為環孢素,因其藥代動力學個體差異大、治療窗窄、不良反應相對嚴重,因此臨床的合理使用對保障公眾安全尤為重要。近期,英國藥品管理當局就患者在不同環孢素制劑間轉換使用的風險發布了信息,考慮到此風險在我國臨床應用中也同樣存在,為使廣大醫務人員、藥品生產企業和公眾了解該藥品的安全性問題,指導臨床合理用藥,特以專刊形式通報此品種。
不同商品名或制劑的環孢素替換使用的風險
環孢素為免疫抑制劑,主要用于預防器官和組織移植后的排異反應。因其藥代動力學個體差異大、治療窗窄、不良反應相對嚴重,因此臨床的合理使用對保障公眾安全尤為重要。英國藥品管理當局近期發布了有關使用口服環孢素的安全性信息,考慮到此風險在我國臨床用藥中也同樣存在,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特通報此安全性信息,以使廣大醫務人員、藥品生產企業和公眾及時了解國際藥品安全動態,指導臨床合理用藥,降低用藥風險。
一、產品的基本情況
環孢素又稱環孢素A,是含有11個氨基酸的環狀多肽,具有免疫抑制作用,臨床主要用于預防器官和組織移植后的排異反應,也可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治療,如內源性葡萄膜炎、銀屑病、類風濕性關節炎、腎病綜合征等。環孢素為處方藥,商品名有山地明、新山地明、田可、賽斯平、新賽斯平等。
環孢素通常口服給藥,也可靜脈給藥。軟膠囊劑吸收緩慢且不完全,生物利用度介于20%~50%之間,微乳劑配方的生物利用度較高且較穩定。由于環孢素的生物利用度變異性較大,且變化程度與患者以前使用的環孢素制劑的吸收程度密切相關,因此在不同環孢素制劑間相互轉換使用,患者體內的血藥濃度可能出現很大的波動,并影響其療效及毒性。
二、英國警示更換使用環孢素口服制劑的風險
在英國藥品與保健產品管理局(MHRA)近期發布的藥物安全信息中,MHRA建議患者固定使用同一種商品名稱的環孢素,并建議按照商品名稱處方和發售環孢素。
MHRA稱,環孢素是一種治療窗窄的藥物,對劑量要求嚴格。環孢素的生物利用度即使出現很小的變化,也可能影響藥物的療效,導致器官的排斥或產生藥物毒性。按照英國國家處方集的要求,環孢素的使用劑量應根據患者的體重來確定。
一些新的環孢素產品已經在英國獲得了上市許可,MHRA和藥品生產企業警告,使用這些新的產品前應進行治療監測。不同環孢素制劑的生物利用度差別較大,即使存在很小的差別,也會影響固定使用某一商品名或制劑的患者體內的環孢素血藥濃度。因此,在英國獲準上市的新環孢素產品均被批準使用專門的商品名稱。
MHRA警告,不同商品名稱和制劑的環孢素產品在未受到密切治療監測的情況下不得替換使用,建議醫生、藥師和患者明確所處方、發售、使用的環孢素的商品名稱。要求所有含環孢素的藥品按照商品名稱進行處方,以將更換產品導致的風險降至最低。若更換環孢素治療,要求密切監測患者的血藥濃度、不良反應和移植器官的功能。
三、環孢素的不良反應監測情況
1、國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
2004年1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國家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中心共收到環孢素相關病例報告556例,其中嚴重病例101例,占18.2%。
不良反應主要累及肝膽系統和消化系統,表現為肝功能異常、肝酶升高、膽紅素血癥、牙齦增生、惡心、嘔吐、腹瀉、腹痛等。其他不良反應主要包括腎功能異常、多毛、皮疹、痤瘡、高血糖、高血壓、頭暈、震顫、血小板減少等。
2、WHO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情況
檢索世界衛生組織藥品不良反應數據庫,自1981年以來共有環孢素相關病例報告11300余份,不良反應表現33600例次。不良反應累及各器官和系統。主要為泌尿系統損害,如氮質血癥、腎功能異常、腎衰竭等;其次為全身系統損害,如發熱、無力、血藥濃度升高或降低等;此外還有頭痛、驚厥、癲癇發作等中樞神經系統損害,嘔吐、腹瀉、胰腺炎等胃腸系統損害,呼吸困難、肺炎等呼吸系統損害,病毒、細菌、真菌感染等免疫功能紊亂性疾病等。其他不良反應包括:高血壓、移植排斥、移植物抗宿主病、血小板減少、貧血、肝功能異常、橫紋肌溶解等。
四、建議
環孢素在治療劑量下,其生物利用度的個體差異較大,而環孢素的生物利用度與其制劑的工藝密切相關。建議在未進行治療監測的情況下,應避免更換使用不同商品名或制劑的環孢素產品。為此,醫生在處方環孢素時,應仔細詢問或查看患者的用藥記錄;藥師在發售環孢素時,應仔細辨別商品名稱、生產企業等產品信息;患者在使用新處方的環孢素時,也應關注是否更換了與以前不同生產企業、不同商品名稱、不同劑型或規格的藥品,必要時應咨詢醫生。
環孢素的主要不良反應為肝、腎損害,常見肝酶、膽紅素、肌酐和尿素氮水平增高,嚴重時可致肝、腎衰竭。如需為患者更換環孢素產品,應按照藥品說明書的要求,監測患者的血藥濃度、血清肌酐、血壓以及其他不良反應的發生情況。為避免嚴重肝、腎損害的發生,在使用環孢素過程中,應按照說明書或醫囑要求定期監測肝、腎功能。
建議藥品生產企業以有效的方式將環孢素的風險告知醫務人員和患者,加大對藥品不良反應的監測及合理用藥的宣傳力度;實施主動監測,制定并實施有效的風險管理計劃,最大程度地保障患者的用藥安全。